长城股份搞定大股东非经营性占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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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靳军 长城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000569)公告,截至2月28日,公司已全部解决了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问题。长城股份控股股东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大股东加快解决占用长城股份资金问题,亦与配合长城股份股改工作顺利开展有关。
公告介绍,长城股份进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将生产辅助单位和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到母公司长钢有限公司,同时由长城股份代长钢有限公司垫付了部分改制费用。由于长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困难、现金流短缺,为了维持其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的稳定,长城股份又陆续为其垫付了一些费用,由此形成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005年8月4日,长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承诺函》。该函称,截至2005年6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仍高达24,271.38 万元。在该函中,长钢有限公司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新的资金占用;2005年底,将长钢有限公司占用长城股份资金余额降低到1亿元以内;2006年内彻底解决占用长城股份资金问题。 根据对公司年报的审计,截至2005年12月31日,长城股份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已减少到4821.03万元。 此后,为了尽快彻底解决大股东占资问题,并配合公司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大股东加快了解决占资问题的工作进度,截至2006年2月28日,大股东已全部解决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