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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应直接持有重要国企股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的国资管理体制仍有相当过渡性,国资委应对大企业整体改制并持有重要企业股权。

  陈清泰认为,大企业改革的方向和难点有两个,即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因为大型国有企业和旧体制的关联度更强,包括和政府、职工的关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等。因此旧体制在它们身上的烙印更深,改起来难度更大。

  去年社会上反响很大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从个案的角度来说,这一现象是存在的,甚至可以说触目惊心,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但应该有一个总的判断。整体上,国企改革的整体方向没有问题。但应该看到,在根本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仍不到位。

  陈清泰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涉及管理、运营和监督三大问题。这三者是完全不同的功能,不能由一个机构来统一执行,不能自拉自唱,应该通过不同的机构来体现。但三个职能分开的管理体制,在国资委成立初期不可能到位。这是因为管理的对象即大企业还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因此,到目前为止国资委的职能带有相当的过渡性。这个过渡性重要的体现就是把三个权力都给了它,这是不能持久的。

  过渡期到了一定阶段,应该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运营三者分开。国有资产运营原则上应该由国资委自身完成,其职能类似像汇金、淡马锡。至于监督职能,将来可能由人大来完成。另外,国有资产的立法也应该交出去。至于管理,可以放在

财政部门。

  陈清泰主张,对重要国企应积极创造条件整体改制,改变现在从集团公司拿出一部分优质资产上市、另外留一个存续公司的模式。

  他认为,应该由国资委对重要企业直接持股。国资管理属于国有资产产权委托代理问题。由国资委直接持股,链条最短,委托代理的效率最高,但涉及面太宽,有上百家企业,因此就要缩小管理幅度。可以考虑通过再委托,即通过

资产管理公司或者控股公司来管理若干资产。

  在他看来,国资委直接持股,还可以解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从原则上讲,所有者收取红利天经地义。比较理想的做法是,让国有企业整体改制,国资委成为直接持有国有股的股东,在其他股东分红的时候,它理所当然分得红利。有了红利收入后可以再投入,这可以通过国有资本预算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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