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北再曝猛料 第三大股东顶风作案又占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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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2:2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何军 被第三大股东南京万众占用巨资的南京中北(资讯 行情 论坛)再曝猛料。2005年7月26日至12月16日,南京中北继续向南京万众提供资金,累计发生额4108万元,占用净额增至6.96亿元。南京万众由此成为《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公布后,“顶风”增加占款的首个公司。
据前天的公告,2005年7月26日至2005年12月16日,南京中北向南京万众提供资金累计发生额4108万元;2005年9月7日至2005年12月23日,南京万众归还南京中北资金累计2010.77万元。至此,南京万众累计占用南京中北资金净额较前披露的6.756亿元净增加2097.23万元。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第十条明确规定,大股东不得以借款等各种名目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意见的批转日期是2005年11月1日,而南京中北在该日期之后仍然借款给南京万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