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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合理、承诺优厚、多方共赢------双鹤药业公布股改最终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1:5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公司巡礼

  在全面听取公司流通股股东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后,今天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其股改最终方案,较最初方案,对价安排由10送2.8上调至10送3.2,且加大了分红力度,并增加了回购的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1、法定承诺事项: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特别承诺事项(1)北京医药集团承诺:①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②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则在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实施分红:其中200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③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指北京永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科梦嘉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形导致其无法支付对价时,则其应付对价部分将由北京医药集团代为先行支付。北京医药集团将向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包括其合法承继人)进行追偿,上述被代付对价方在办理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转让或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北京医药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向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④为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北京医药集团将投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适当的时机、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在该项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北京医药集团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北京永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后,其持有的剩余非流通股股份将全部用于支付北京医药集团应支付的部分对价安排。

  根据

股权分置改革不应使股改实施前后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理论市值总额减少,特别是保证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市值在实施后不会减少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对价方案调整至每10股流通股支付3.2股
股票
,争取了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支持,兼顾了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共同利益,有利于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而控股股东承诺的五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体现了大股东准备长期保持对公司控股地位的想法,也反映了大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相信大股东未来将进一步通过各种手段支持公司发展,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也将得到坚定的执行。

  回顾2005年双鹤药业的发展,可以清晰地看到公司集中主营优势领域,追求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集中资源发展公司具有优势的大输液、心脑血管疾病和内分泌疾病领域。2005年前三季度公司每股净利润0.41元,较之2004年有了非常可观的变化。战略调整和基本面的好转的同时,双鹤药业股价经过一年来的盘整,底部也不断攀升,反映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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