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做法再难也应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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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1: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王平 教育公平问题,是两会期间热议的一个话题。而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个招生改革方案,成为一大亮点。 "中国政法大学不是北京的政法大学,而是全中国的政法大学……对生源质量
中国政法大学各省招生指标的计算方法是:用今年学校计划招生的2000个指标除以13亿,再乘以省份的人口数,基本上就是下达到各省的指标数。在此基础上,考虑国家开发西部的政策、生源质量、地域因素等,确定本科招生分省计划。 中国政法大学依人口比例制定的招生计划,使考生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从而实现了"起点的公平",受到了高度关注。不少参加两会的校长称赞这项招生改革"应该得到尊重"、"此举具有试点意义,有助于实现教育大众化和均衡化"。 但是,在记者采访的参加两会的校长当中,却没有一个人表示愿意推广这种做法。上海交大党委书记王宗光说,对于这个做法是否可以推广,还没考虑过;中山大学党委书记李延保表示,中国政法大学的做法是好的,但恐怕很难推广;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表示,该校暂时不会考虑进行类似的改革;北大校长许智宏则表示,目前的招生制度还是合理的…… 这就奇怪了,既然承认中国政法大学的做法,在走向公平方面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为何就不能推广呢?更离奇的是,北大校长认为,目前饱受质疑的招生制度"还是合理的"。已经有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举例指出,2003年,北京市共有9万考生,但北大、清华分配招生指标,81个考生中就有一个上北大、清华;而50万考生的河南仅168个招生指标,2976人才有一个上北大、清华。北大、清华在北京一市所投名额,年年超过江苏、安徽、四川、湖北四省的总和,连续20年不变。这难道能说是合理的吗? 重点大学将招生名额过多地投放在本地,违背了公平原则,人为制造了不平等,导致区域严重失衡,使得重点大学的本地化倾向日益明显,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识之士的批评,但是,这种批评之声就是撼动不了这种不公平的招生制度的根基。原因何在?听听校长们的发言,就不难理解其中的阻力是何等之大了。 但不管怎样,教育公平是人们追求的终极目标。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教育与国家、社会、人民的命运休戚相关,教育担负着调节社会利益分配、保证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任,教育理应给每个人均等发展的机会和不断向前的希望。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首先,应该强调权利公平。教育公平首先体现在权利上的公平,要求招生计划必须给每个社会主体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而不能受地域、家庭背景、性别、资本占有状况等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其次,应该机会均等。机会均等,是实现权利公平的前提。再次,应该有一个公平的规则,只有在规则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教育机会的公平。 目前的高招指标分配,恰恰未能做到权利公平和机会均等,因为招生规则的设计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就是不合理的。在争论了很多年后,终于,有中国政法大学做了一个表率,他们以合理的招生指标设计,让人们看到了实现教育公平距离我们竟然如此之近! 大学是培养人才、推动社会进步的地方,他们理应给社会树立起一个模范,弘扬公平的理念,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而不应该出于利益等因素的制约,拒绝公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推广中国政法大学的做法无论有多难,我们都应该坚决推动下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