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战"打响后 首家占款增加公司现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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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1:4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何军 截至2006年3月10日,南京中北被占资金增至6.96亿元 被第三大股东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万众")占用巨资的南京中北再曝猛料。在去年曝出资金被占以后,南京中北仍继续向南京万众提供资金,2005
南京中北由此成为去年11月1日清欠攻坚战打响后,首家披露大股东占款增加的上市公司。 资金占用不降反增 2005年8月11日,南京中北披露,经初步审计,发现公司与南京万众之间存在着资金往来,且已发现有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情况,涉及金额在6亿元左右。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随后出具的专项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6月30日,南京中北被违规占用的资金净额为67568.86万元,其中由未到期的转贷银行借款形成的占用净额32950万元;由未到期的票据贴现借款形成的占用净额10600万元;由"内部往来--贸易公司"科目反映为代垫资金余额24018.86万元。 南京中北巨资被占案曝光后,引起了当地政府和证券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并合力推动解决占款事宜,但南京中北却继续向南京万众提供资金,而直至2006年3月10日,公司董事会才获悉新增资金占用的详细情况。 据查,2005年7月26日至2005年12月16日期间,南京中北向南京万众提供资金累计发生额4108万元,2005年9月7日至2005年12月23日,南京万众归还南京中北资金累计2010.77万元。至此,南京万众累计占用南京中北资金净额比此前已披露的6.756亿元净增加2097.23万元,总额达到了6.96亿元。 南京中北解释说,新增资金占用形成的原因是:公司在接受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南京中北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接管南京万众的日常运作和采取措施配合公安机关追偿债务的过程中,由于南京万众在办理相关股权转让、还贷款周转、诉讼费及律师费等事宜时,因特定时期客观应急处置的需要而采取的临时性借款措施,经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程序批准由公司实施。 占款缘起应急措施 虽然,南京中北就新增资金占用一事上周六向全体股东致歉并给出了诸多理由,但其操作过程中的两处疑点仍然值得关注。 南京中北称,向南京万众继续提供资金的决策依据是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授权董事长为维护公司利益可采取临时资产处置的应急措施"。 但南京中北2005年8月13日公告的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显示,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罢免斯庆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职务的议案》;二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罢免许正苟董事职务的议案》,并没有《授权董事长为维护公司利益可采取临时资产处置的应急措施的议案》。 违反国务院规定 业内人士分析,南京中北信息披露上的前后矛盾有两种可能,一是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压根就没有审议相关授权董事长处置资产的议案,二是虽然审议了该项议案,但公司没有发布公告披露,属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新增资金占用的另一处疑点是违反了国务院批转的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相关规定。 《意见》第十条明确规定,大股东不得以向上市公司借款、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名目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国务院批转《意见》的日期是2005年11月1日,而南京中北在该日期之后仍然借款给南京万众,形成资金占用,有顶风作案的嫌疑。 《意见》第十条同时规定,对已经侵占的资金,大股东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度,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 南京万众曾于2005年10月25日制定资金偿还计划及承诺,承诺2008年6月30日前清偿占用南京中北的所有资金,但目前尚未按照《意见》制定新的清欠计划。 南京中北上周六也仅披露,预计至2006年6月30日,南京万众将归还价值约2亿元的资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