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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6年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1:1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2
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6年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3月8日刊登了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发布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20日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16日-2006年3月20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16日-2006年3月20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国际大酒店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0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征集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6、公司

股票停、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0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的事项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及修订稿分别刊登于2006年2月22日、2006年3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时间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时间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提示公告的第五项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2006年2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③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有参会资格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填写股东登记表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并于2006年3月19日17时之前将上述登记表或授权委托书传真或邮寄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信函上请注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16032

  传真:0473-4663855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291投票简称:西水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申报价格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00元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06年2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会议股东登记表

  (注:股东登记表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法人股东登记表需盖章)

  姓名或名称

  地址

  股东帐号

  持股数

  电话

  身份证(法人资格证)号码

  附:

  授权委托书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盖章)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单位)出席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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