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信箱] 阳光生物是合法股份吗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0:2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周晓同志: 我于2004年通过南京利百代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了"陕西阳光生物工程"的未上市原始股,拿到了盖有"陕西省股权托管服务中心"章的股权证,并拿到了当
江苏徐先生 徐先生: 你于2004年通过南京利百代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了"陕西阳光生物工程"的未上市原始股,经与"阳光生物公司"联系确认了其股东身份的存在,但为了确定此股是否合法,能否出让或退股,尚需进一步查清此股系何种方式发行的(发起设立方式发行的或公开募集发行的),系经何级部门批准发行的。 经前述查询,并据当时的法律规定,若为发起设立方式发行的,应报请"陕西阳光生物工程"所在地省级政府批准;若为公开募集发行的,应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若"陕西阳光生物工程"履行了上述手续,则此股是合法的,依据现行《公司法》可转让,但不能退股;若"陕西阳光生物工程"未履行上述手续,则此股的合法性存在问题,可要求"陕西阳光生物工程"退股。 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岳琴舫律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