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证券非法开展委托理财受证监会处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 16:56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日前,中国证监会对民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安证券)非法开展委托理财案正式作出处理。 经查明,民安证券在不具有经营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情况下,自成立后即开始
中国证监会重申,证券公司必须诚信、守法,“证券公司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证券业务和其他业务”,对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证券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这是中国证监会一贯的执法原则。 中国证监会将坚定不移地严格执法,采取行政处罚及各项非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证券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以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