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参事件震动业内 信托公司背负十字架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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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 09:5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李烨 近期,一个“内参”事件搅得信托圈沸沸扬扬,期间夹杂着信托公司突然被要求严格自查、当事人出面辩白、业界的口水战与人员变动的飞短流长。信托业从江湖到庙堂好久都没有这样热闹过。
事情缘由是前段时期,有记者汇集了业内一些人士的观点,以浙江金信信托“因违规经营和经营不善,造成较大损失”而被监管部门勒令停业整顿为由头,以“金信信托停业敲响信托业风险的警钟”为题,写了一份专供高层参阅的“内参”。据了解,文章重点描述了信托业弊端,观点比较激进。 “内参”流传开来的一个后果,就是有关方面开始部署彻底摸清信托投资公司风险底数,严辞“责令”各信托投资公司,要在不超过两天的时间内,如实填报足有数十页纸的《风险清查调查表》,并且明示,如发现不实的,要逐一记录在案,分性质、情节依法处理,不得姑息;如发现故意瞒报、漏报,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 “内参”事件也让长期被严格监管政策压抑的信托公司颇有情绪。眼看着本属于信托公司优势的理财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产业投资基金业等统统被其他对手抢占了先机,信托公司制度优势成为笑谈,心里怎能不急。信托业本以为2006年信托政策会有所松动,哪知新年头遭迎来的却是严格自查。连领导起草《信托法》的王连洲老爷子也看不下去,亲自撰文批驳“内参”,认为其文观点片面,呼吁“客观认识信托业问题与现状”。 究竟该如何认识信托业的客观现状?信托公司和监管层的认识并不一致。一线信托公司认为,监管过严,政策扶持不够。而监管层的心态,主要是对信托这个“坏小孩”把握不住,因此认为还是先看严点好,免得其又故态复萌。信托业前后被清理了5次,但是第五次清理整顿结束不久,金信信托、庆泰信托、金信信托又因为违规经营被关闭,泛亚信托被停业整顿。监管与信托公司的诉求始终存在较大落差。 看似偶然的一份“内参”,惹出这么大的动静,我认为这其实是信托业发展过程中累积的矛盾的一次集中爆发。 而要认清今天信托业的矛盾就无法绕开新中国信托业的历史。新中国信托业诞生与1979年开始的经济改革同步并不是巧合,经济改革需要一批计划体制外的金融机构担负着为改革输送资金的功能,而信托便是其中重要工具。第一批信托公司应运而生,它们几乎都集中在沿海特区。后来,绝大多数地方政府也纷纷设立信托公司,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至今,极少数公司仍然延续了这一功能。 但当年信托公司职能却与银行并无区别———融资和贷款。由于并没有专门法规约束和规范信托业,信托公司一直从事着融资和贷款的主要业务,成为相关部门、政府可自由支配的对外融资窗口。当信托公司在面对与银行业务的同质竞争时,信托公司只有借助高息揽存、高息拆借的同时高息放贷来发展。在融资驱使下,信托公司先后“发明”了或利用委托理财、国债回购、国债代保管单、国债再投资券、信托投资受益凭证,以及超额发行特种金融债券和设立证券营业部等等手段或措施,这些不规范业务一次次将信托业送入清理整顿的深渊。 20多年的时间让信托公司的社会信用资本几乎全部丧失。广国投事件之后,国内信托公司在海外融资市场基本上再难获得认可。现在,尽管第五次整顿完成已有多年,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被关闭的信托公司未完成善后。加上信托业本职业务几乎停滞不前,没有行之有效的盈利模式,行业高素质人才匮乏,这些成为今天信托业身上背负的沉重的十字架。 记得信托业在完成第五次整顿和《信托法》刚颁布的时候,信托业一片兴奋,似乎光明就在眼前。但几年过去,行业发展却离当年期望相去甚远,在面对新的竞争时,信托业充满着焦急和失落。 笔者以为,信托的灵魂在于制度优势,而正是制度优势使得信托公司可以从容进行业务创新或利用业务创新纵横货币、资本和产业三大市场。不过,制度的优势在使得信托机构较其他金融机构面临更多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更复杂的风险,这就需要高素质的从业者和监管者队伍。 对监管者而言,应该在目前金融、经济政策下灵活把握信托业发展的度,完善行业发展政策,既不让信托业的发展信马由缰,也不能监管过度。而对信托从业者而言,需要娴熟掌握货币、资本、产业这三个市场的特点,了解各自风险,设计出合适的信托产品或进行业务创新。 信托业同时还要求从业者具备道德素质,而高素质的从业者队伍却是目前信托业的短板。尽管新中国信托业有20多年的发展史,但只有在《信托法》颁布后,整个信托业才开始回归正位。回归信托本元业务,需要人才的积聚,也需要时间。 有理由相信,“内参”事件终究将是2006年中国信托业发展过程中的小小波澜,信托业终将会卸下历史的十字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