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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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 01:3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6年3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对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辅助担保的议案》。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必成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暖、供热、供汽(筹建);粉煤灰、金属材料销售;循环水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技术服务。 截至2006年3月9日,阜新金山正在建设中,尚无实质性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以股权(出资权)质押做为贷款的辅助担保 担保期限:阜新金山项目建设期 担保金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1、阜新金山目前项目建设、财务状况较好,无不良债权、债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本次担保是在阜新金山电费收费权作质押的前提下,提供的辅助担保,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2、阜新金山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亦应支持其经营与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 加上此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22,248.54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净资产的223.10%。 六、需要履行的手续 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沈阳金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