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 对价水平增至10送3.7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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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06:26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邢梅 济南报道 青岛海尔最终股改方案今日推出,方案调整为:认沽权证行权价格由4.22元/股调高到4.39元/股,张数由每10股5张调高到每10股9张,每10股送1股保持不变。公司总体对价支付水平由原来的每10股送2.3股提高到3.7股。
除法定承诺外,控股股东海尔集团增加四项额外承诺:承诺其控制的股份在获得流通权后60个月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承诺股改完成后,启动上市公司青岛海尔股权激励计划的研究工作;承诺尽快解决武汉海尔等4家企业的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就青岛海尔与海尔集团的42家工贸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