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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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01: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3月3日下午在公司1号楼1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4人,监事谢欣女士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到会监事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同意谢欣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邓秀球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任期至本届监事会期满(邓秀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 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执行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制度,遵守并履行了正常决策程序。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财务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2005年财务情况,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履行了必要程序,定价依据合理,没有损害公司部分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正常商业条件,根据公平、必要原则基准进行,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的资金风险,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妥善处理追收大股东占用资金款;同时,公司应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审批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报告期末未发现新增资金占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2:邓秀球先生简历 邓秀球,男,1962年3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1984年7月至1984年12月就职于广东省财政厅外经处,1984年12月起至今就职于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任部门副经理、经理,并被广东省财政厅任命为副科长、主任科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