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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顾雏军追踪报道之三] 律师正为顾雏军申请取保候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02:1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岳敬飞

  昨日,顾雏军的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贵方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正着手为顾雏军申请取保候审的工作。

  申请书已递交检察院

  同时身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的李贵方对记者称,关于对顾雏军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已经提交佛山市检察院,目前正在等待批复。李贵方说:"我们一直在努力申请顾雏军取保候审,这样可以减少相关企业的损失。如果申请获批,对相关公司重组、企业内部稳定都是有很大好处的。而且让他恢复自由,他也不会逃跑,本身是一件多赢的事情。在该案的侦查阶段,我们就向佛山市公安局递交过类似的申请书。"

  李贵方认为,对于顾雏军这样的经济犯罪,可以扩大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他表示,"经济犯罪,基本上没有人身伤害的危险。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利于相关企业的管理稳定,从深层次讲,是符合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而且,有些经济犯罪嫌疑人,他违法或许是故意的,但他不知道自己是违反了刑法。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具有很强的可改造性,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申请难度非常大

  李贵方说,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类似于国外的保释制度。但是,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保释制度,公安或检察机关必须向法院论证必须羁押的理由。如果理由不充分,一旦犯罪嫌疑人提出保释申请,则必须同意保释。而取保候审制度,在实践中则认为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是正常的。如果想取保候审,辩护方必须在申请时,证明应该取保候审,证明取保候审没有危害。

  李贵方坦言,为顾雏军申请取保候审,是非常难的。有关部门可能会因为案情复杂,不同意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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