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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06:06 中国证券报

  本报实习记者 陈静

  恒大地产(000502)10年前的一笔8000万债权如今再起波折。公司近日收悉四川高院民事裁定书称,就公司申请执行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8100万欠款一案作出再审裁定。

  2004年8月,由于熊猫商城公司未清偿恒大地产到期债务8100万元,四川高院查封了“成都熊猫万国商城”项目部分房产。但四川高院复查后认为,应当参加诉讼的成都市兴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没有参加诉讼,原调解违反法定程序,于是裁定案件再审。资料显示,兴文投资成立于2004年1月,是成都市国资委下属公司,担负着成都市政府发展文化事业的任务,拥有成都熊猫万国商城7.5%的股份。

  2002年8月,广州恒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受让恒大地产原控股股东海南润达实业有限公司26.89%股权而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润达则是1998年与海南新安

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海口新宇环境艺术装饰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入主上市公司的。

  而对熊猫商城公司的债权发生在1995年。当年6月,上市公司与海南新安签订成都熊猫万国商城项目合作建设协议书,成立了熊猫商城公司。后确认,上市公司对熊猫商城享有8674万元的债权。

  1999年10月,公司公告称,自1998年底公司变更控股股东后,新的经营班子发现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控股期间,于1995年就成都熊猫商城项目与当时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海南新安协议存有重大法律疑点,于是公司以海南新安为被告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但2000年1月,公司称,经四川省高院民事调解,各方达成协议,确认公司对成都熊猫万国商城项目权益。2004年8月,由于熊猫商城公司未履行四川省高院《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偿债义务,四川高院冻结熊猫商城公司8100万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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