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资产证券化税收政策] 中性税收助资产证券化"快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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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01:4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夏峰 对于日前出台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税收政策通知》,业内人士称,其体现了国家对发展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支持,银行业继续推出相关产品的进程可能有所加快。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徐祖明认为,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而言,上述税收细则
农业银行总行交易员刘茜称,《通知》基本符合业内此前的预期,如免征印花税以及营业税、所得税的征收环节等。"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与其它债券(除国债外)的税务待遇区别不大,但政策的明确有利于投资者买卖该类产品。"刘茜说。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胡滨表示,该《通知》基本反映了税收中性的原则,为正在进行的资产证券化试点提供了税收规范。他进而补充说,虽然该《通知》给予了一定优惠,但从鼓励金融创新的角度出发,国家未来可以考虑再适当降低税率,因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有着积极意义。 上述《通知》出台后,刘茜预计,银行业可能加快推出资产证券化新产品的步伐。她表示,随着政策空白的填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本核算变得清晰,对推出新产品也有益处。 对于《通知》会否影响未来相关产品开发的问题,建行资产证券化部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予评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