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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税收政策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2:5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夏峰 实习生 秦媛娜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印花税等三项税收政策。这意味着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最后的政策障碍将被消除。

  根据通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全部环节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于营业税,受托机
构从其受托管理的信贷资产信托项目中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全额缴纳营业税。而对金融机构投资者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取得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对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取得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所得税方面,对信托项目收益在取得当年向机构投资者分配的部分,在信托环节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前,尽管建行和国开行已经推出资产

证券化试点产品,但有关税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明确,有关部门当时要求暂时按税收中性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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