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俊怀或将被开除党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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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2:1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边长勇 发自北京 昨天下午,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杨贵向《第一财经日报》证实:“四五天前,集团党委召开会议形成开除郑俊怀党籍的初步意见,已经报上去了,现在还没批回来。
2005 年12 月31 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郑俊怀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650万元,牟取个人利益,构成挪用公款罪,并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颁布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我们确实曾派人去参加(伊利集团党委的会议),但不是我这个部门,”呼和浩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监督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的肯定是我们这个部门,目前伊利集团的意见已提交上来,但还需要领导层召开办公会议审议。” “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可以在法院判决生效前,也可以是判决生效以后。”上述人士对记者说。1月10日,郑俊怀代理律师刘爱国已经向内蒙古自治区法院递交郑俊怀的上诉状,但还未开始审理。 记者就该案件的有关进展情况采访内蒙古自治区刑二庭一位姓金的主审法官,他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