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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1:4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06年3月9日发布第二次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17日14:00。

  2、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时间:2006年3月9日至3月14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6:30。

  3、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到2006年3月17日中每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北邮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会议室

  5、审议事项:《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具体内容请参见于2006年3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6、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截止2006年3月8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及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8、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8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6年3月9日)起连续停牌。若股改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股改方案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二、流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请参见于2006年2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公告第四项有关内容。

  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项有关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委托董事会或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委托董事会和网络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以及虽然参与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流通股股东,仍须按表决结果执行。

  三、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6年3月14日至15日,每日9:00-16: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如若委托他人出席,则需要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王志刚马嵘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四道口一号中创信测董事会秘书处(100081)

  电话:010-62125566转8364010-62125566转8811

  传真:010-62121092

  四、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3月8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3月9日-2006年3月14日,每工作日9:00-16:3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方式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和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06年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16日、17日每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交易所新股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沪市投资者投票代码:738485;通过深市市值配售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投票代码:363485。投票简称均为“信测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支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

  2)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第二步:输入证券代码738485;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0元。在买入价格项下1.00元代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第四步:输入委托股数。委托股数代表表决意见。1股表示同意,2股表示反对,3股表示弃权。第五步:确认委托投票完成。举例如下:

  买卖方向投票代码投票简称申报价格委托股数代表意向

  买入沪市:738485深市:363485信测投票1.00元1股同意

  买入沪市:738485深市:363485信测投票1.00元2股反对

  买入沪市:738485深市:363485信测投票1.00元3股弃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公司发放的会议出席证、出席人员的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方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投票意见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择或不选都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并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2: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召开相关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相关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的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如果本人/本公司亲自登记并出席会议,则对征集的授权委托将自动失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投票意见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在选定的意见栏内打“√”。只能选择一种意见,多选择或不选都视为无效委托。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票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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