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1:4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善,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3月1日,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山东省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如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该诉讼的《民事判决书》((2005)鲁民二初字第21号)已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2005年12月19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执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要求本公司自收到该执行通知书起三日内自动履行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