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城市反哺农村项目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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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0:36 中国证券报 | |||||||||
代表委员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 加大城市反哺农村项目投资 本报记者 张德斌 尚晓阳
刚到驻地,一些两会代表、委员就开始伏案整理自己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思路,以期使有关提案、建议的内容更加充实,措施更加可行。 张文中委员带来了两份与新农村建设有关的提案。其中一份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重视投资效益》的提案认为,我国农村发展处于城镇化初期。如果向农村投入大量资金只是用来搞公路建设、电力设施和供水设施,可能难以根本改变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甚至可能会给他们增加新的费用负担,投资效益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加大对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反哺农村项目的投资。前者可以解决大量农民进城务工问题,并可为农民进城安居打下基础;后者可以解决农产品出路问题,为解放农村生产力和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在另一份题为《补贴和扶持国内流通企业与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以销促农,扩大内需》的提案中,张文中委员认为,政府应支持以大型流通企业为龙头,与地区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从田间到货架甚至到百姓餐桌的战略采购和物流联盟;支持建立面向终端消费市场的农产品市场的供应链信息系统;支持大型现代流通企业建立独立的农副产品安全和质量检测机构。 来自湖南的田儒斌代表在《关于千方百计扩大农业投资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中提出,对国家特别鼓励的农业投资实行无税或低税赋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提供担保,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扩大对农业的直接投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注意避免四个问题,抓紧落实八项工作。”来自上海的黄关从委员在《关于加快新农村发展的几点建议》中则指出,建设新农村不能超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一哄而上搞城镇化;要防止以发展经济为名,行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之实;不能剥夺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由此产生的收益权;不能搞形象工程,不要依靠吃“小灶”而人为地树立所谓的“典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