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现场监管问题公司年报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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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日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各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一份中国证监会下发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各地证监局可根据工作需要,谨慎考虑对重点关注类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进行现场监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配合。这意味着从2005年年报开始,问题公司在年报审计时有可能同时迎来会计师事务所和当地证监局的进场。 通知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现场审计前将审计计划报送业务地证监局。证监局
《通知》还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年报披露后一周内,向证监局提交有关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有、审计关注公司风险事项等重点关注问题的审计情况总结。证监局可视情况查阅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底稿。(韩平) (含辛/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