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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将继续修改完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02:3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适时提请人大审议须准确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目前还处于调研完善阶段,适时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
上述表示。这位负责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了2006年的立法计划,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5件,大部分都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

  2006年是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的第四年,是实现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纳入今年立法计划的25件立法项目包括制定

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企业破产法、企业所得税法、监督法、行政强制法、突发事件应对法、
劳动合同
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毒法,修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卫生法、预算法等。

  对于社会各界一直关注的物权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从征求意见和各方面反映的情况来看,还有少数不同意见,在有的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分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做好对物权法草案的研究修改工作。一是,要准确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准确地体现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完整准确地体现对国家、集体、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二是,要妥善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有关财产征收征用、

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居民小区业主的权利等。三是,要深入研究一些专业性较强、尚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如物权与债权的优先顺序等。法制工作委员会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目前正在抓紧工作。(据新华社电)

  [相关新闻]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年内提请审议

  将对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作出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建立公正、统一、透明的市场规则,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有必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起草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就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作出规定。国务院将在今年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

  [相关新闻]劳动合同法草案近期公布

  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对于涉及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劳动合同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经委员长会议决定,拟在近期将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公民、组织对法规、司法解释提出审查建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寄地址:北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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