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下猛药 董事长成清欠占用资金第一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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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02:28 第一财经日报 | |||||||||
副省长钟阳胜表示,要在2006年底完成清欠工作。证监局与地市政府签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协定书》 本报记者 霍宇力 发自广州 前天和昨天,广东省连续出台一系列措施,以提高广东境内上市公司质量。广东证监
广东省副省长钟阳胜在昨日举行的“广东全省提高上市公司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在2006年底完成大股东及关联方清退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工作。 广东证监局局长刘兴强透露,目前广东证监局正在和广东省委组织部等研究具体的条例。今后上市公司董事长将作为清欠的“第一责任人”。上市公司高管如果对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不积极制止,广东证监局将建议股东大会撤销上市公司高管的职务,并实施市场禁入——宣布其不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职务。 截至2005年末,广东证监局辖区内有31家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的上市公司,被占用资金余额为7.9亿元,比年初减少了15.8亿元。其中17家公司已彻底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另外有8家违规担保的公司解除担保3.9亿元。但同时,广东证监局通过专项核查等方式,发现辖区内上市公司未披露或新增的资金占用达37.1亿元,目前已清收25.4亿元。 据广东证监局公布的数字,到今年1月底,广东存在资金被占用的上市公司为16家,资金占用余额合计19.3亿元,其中资金占用额超过1亿元的公司有5家。 刘兴强表示,对资金占用久拖不决、解决无望或蓄意隐瞒资金占用、涉及严重违规的公司,广东证监局将立案稽查。高管构成犯罪的,将根据即将作出修改的新《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钟阳胜表示,今后广东省政府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同时要认真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今年,广东将确保境内上市公司率先基本完成股改。 另外,广东证监局还与广东省境内各市的市政府逐家签订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协定书》。地市政府将负责配合监管,提高区内的上市公司质量,一旦上市公司出现问题,地方政府将承担配合追偿上市公司资金损失的责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