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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 10送4.1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10:52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曹腾

  神马实业(600810)今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显示,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神马集团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4.1股股票对价,合计共需支付5804.37万股股票对价。

  与本次股改相结合的还有定向回购方案,公司拟定向回购神马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国有法人股并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2400万股,每股定价6.01元,定向回购的资金总额为74524万元,由公司对神马集团的应收账款及其对应的占用资金利息冲抵应支付的回购价款。

  公司股改说明书显示,截至2006年1月,神马集团实际应偿还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值为747,934,031.67元,其中,公司应收账款709,390,784.61元,资金占用费38,543,247.06元。经公司与神马集团协商,以回购价款冲抵上述占用资金现值74524万元,尚余2,694,031.67元由神马集团以现金方式结清。

  在执行对价和定向回购之后,神马集团的持股比例将由75.00%降至54.87%。

  除法定承诺外,神马集团还作出特别承诺,现持有的神马实业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神马集团所增持神马实业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时间限制;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持有神马实业的股份占神马实业总股本的比例至少在36个月内不低于51%;神马集团将在2005年至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神马实业当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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