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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股权转让重庆三被告被判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10:2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据新华社电 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辖区内首例非法经营未上市公司股权案,三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38万元。

  经重庆工商部门调查,2004年8月3日,王某等人在重庆市渝北区工商分局登记成立重庆市渝北区光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而后私自制作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于经营,并添加了“企业产权交易”项目。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王某等人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未办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超出核准经营范围,先后以光谷公司名义,经营两家未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业务,非法经营金额共计1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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