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初定顾雏军四罪名 职务侵占可能获刑最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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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01:2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霍宇力 马晓芳 实习记者 陈阳 发自广州佛山 对顾雏军的全面清算已经展开。其与格林柯尔(资讯 行情 论坛)系在入主科龙后的所作所为,将逐一“收获”最后的结果。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从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公诉科得到证实,对顾雏军的刑事起诉
顾雏军四宗罪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已初步确定对顾雏军进行四项罪名的起诉,分别为虚假出资、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职务侵占以及伪造公章。其中虚假出资额为10多亿元,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为50多个亿,职务侵占部分为7000多万元。上述指控涉及原格林柯尔系的多家上市公司。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在此四项罪名中,可能获刑最重的将会是职务侵占一项。据《刑法》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超过10万元。就顾雏军而言,7000多万元的金额,已远远超出此标准。 上述知情人士同时强调,由于目前对顾雏军的刑事诉讼尚未进入正式提起公诉阶段,因此最终开庭审理时的金额部分可能有所改变。 而随着刑事诉讼取证工作的逐步完成,顾雏军4年来从上市公司频繁“抽血”的细节,也逐渐被查清。据接近该项工作的人士透露,顾的做法与此前德隆案中的做法十分相近。 科龙追讨3.2亿 昨天,科龙电器公告称,其4家子公司已于近日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5宗民事索赔诉讼,并且在24日收到了受理通知书。 提起诉讼的分别是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龙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科龙(资讯 行情 论坛)空调器有限公司和广东科龙配件有限公司,均为科龙电器控股子公司。 被起诉的对象包括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及海南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格林柯尔系公司,以及顾雏军本人。另外,上市公司三爱富(资讯 行情 论坛)(600636.SH)的关联公司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也在被告名单中。 根据原告在起诉书中的陈述,在5宗民事索赔案中,格林柯尔系以及顾雏军本人非法占用科龙系资金的手法如出一辙——顾雏军利用同时控制科龙系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的身份,指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在前者向后者支付了全部货款后,后者却并不向前者交付货物。凭着这样的采购合同,共有3.2亿元资金从科龙系流向了格林柯尔系。 科龙电器在公告中称,对于5宗诉讼涉及的账款,公司已于2005年度计提了1.54亿元的坏账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科龙此次要求赔偿的3.2亿元,远低于之前毕马威公布的5.92亿元。1月23日公布的毕马威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电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约为40.71亿元,流入为34.79亿元;其中,科龙电器的最小损失额为5.92亿元的现金净流出。 对于案件的发展,科龙电器有关负责人均表示“不方便表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