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鹰 10送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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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8:1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高晓娟 大红鹰(600830)股改说明书摘要显示,股改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5股股份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3091483股股份的对价总额,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123股股份的对价。
除法定的最低承诺外,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省烟草公司还特别承诺,同意在股改方案实施需要支付对价时,对有下列情形的非流通股股东先代为支付股改对价:由于质押或冻结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对价的股东;暂时不同意股改的股东;暂时联系不到的股东;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支付对价的股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