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 10送3股 拟通过回购解决资金占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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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8:1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王泓北京报道 中水渔业今日公告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同时,公司拟回购三家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和中国水产华农公司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然后依法予以注销,以解决该三家公司占用中水渔业的近2亿元资金问题。
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股改实施后24个月内不出售所持股份,期满后,挂牌出售数量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改及以股抵债议案45日内,如中水渔业债权人提出债权担保要求,将按届时持股比例为中水渔业提供担保;若某一非流通股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须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中国水产华农公司还特别承诺:如果任一非流通股股东在方案实施时不能完成对价安排或其所持股份不能用于股份回购或其他原因,华农公司将代为向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及将其持有的股份用于本次股份回购,上述股份不足的部分则由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补足。 非流通股股东还承诺,若此次股改及以股抵债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批准,非流通股股东将在今年年底前通过现金偿还、红利抵债、以股抵债等方式尽快解决占用中水渔业资金的问题。同时,在中水渔业公告以股抵债报告书之前,三家非流通股股东仍将努力争取以现金偿还占用中水渔业的部分资金。 截至2005年9月30日,三家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占用中水渔业资金总额19724.69万元。 目前以股抵债回购资金总额、以股抵债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尚不确定,但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公司2005年末每股净资产值。如根据2005年9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3.10元测算,本次以股抵债共计回购国有法人股约6363万股,约占非流通股总数的三分之一。 中水渔业将于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公告公司200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金占用专项审核报告、以股抵债报告书,并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方案的最终批复。如果未能在股权登记日前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公司将延期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股抵债方案已经取得国资委的初步批准,但以股抵债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尚需取得国资委批复。本次以股抵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由于本次以股抵债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因此,审议以股抵债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 此外,2005年10月,中国水产烟台海洋渔业公司与中国水产华农公司签订协议,前者将其持有的中水渔业6237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后者。2005年12月,该转让获国资委批准,目前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股改方案基于上述股权过户已经完成而作出。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为4月10日,现场会议召开日4月19日,网络投票时间为4月17日至1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