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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 10送2.5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8:14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张钦秋厦门报道

  金龙汽车(600686)今天推出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5股对价,对价安排总额为1440万股。

  金龙汽车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分别承诺,所持有的金龙汽车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上述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4个月内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此外,由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厦门潮州城酒楼有限公司未明确表示参加股改,非流通股股东

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同意代为垫付应由潮州城酒楼安排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共计27,599股。

  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表示,金龙汽车股改方案确定的对价为流通股东每10股获2.5股,高于按理论依据计算出的每10股获付2.03股的对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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