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股份 单向缩股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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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8:1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王成盛 广钢股份(600894)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按照1:0.7的比例单向缩股,即每10股非流通股缩为7股,缩股完成后所有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改革前的1,029,270,000股减少至793,249,619股,流通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权益由23.56%上升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时承诺,自方案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不通过上交所出售公司股票,至36个月内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且在此期间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3.00元时(按除权、除息规则相应调整),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广钢股份股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还承诺,公司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股改完成后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建立广钢股份管理团队股权激励制度,具体方案授权广钢股份董事会待政策明朗后制定实施。 此外,同属广钢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金钧公司,此次应该缩减的部分由广钢集团通过缩股的方式代为支付,且广钢集团不再追索代为支付的股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