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 10送2.1股与1.2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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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8:1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王泓 华北高速(000916)今日公告股改方案,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天津市京津塘高速公路公司、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市公司、河北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等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使后者每10股获送2.1股;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6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红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2
非流通股股东还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股改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股改后,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积极推进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