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 10送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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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8:1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曹腾 酒钢宏兴(600307)今日公告,公司股改方案为,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7股股份,共54,000,000股,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铁路局、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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