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集团实施债转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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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8:09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吕强 G开滦(600997)公告,2005年12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资本出资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开滦集团的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债转股公司。
公告介绍,开滦集团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601户债转股企业之一,也是全国8户债转股重点煤炭企业之一。 根据协议,新公司的名称继续沿用“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382955万元。其中,河北省国资委以原开滦集团资产重组后经评估的净资产661857万元和各级财政部门批准转增的国家资本金438158万元,共计1100016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9.54%。 信达资产公司以对原开滦集团的转股债权共计25596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8.51%。建行河北省分行以对原开滦集团的转股债权共计17245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25%。华融资产公司以对原开滦集团的转股债权共计9734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0.70%。 新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将拥有G开滦的控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河北省国资委。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