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进入新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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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周松林 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股改市值过半的目标,表明股改进程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和初步的成功,也说明管理层在股改中采取的一系列原则和措施是正确的,可行的。但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市值过半也表明,那些股改的条件较好、难点较少,而且公司本身积极性较高,股改相对容易取得成功的上市公司,大多已经进入股改程
首先,一些特大型的国企公司,在行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地位,对这些公司的股改,有关方面不得不慎之又慎。部分国企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而国资部门对控股比例有最低要求,其间的矛盾也较难协调。但由于这些公司的市值占比很大,比如中石化占到沪市市值的17%左右,加上其控股的公司的市值合计,可能要超过20%。像这样大型公司对股改进程,特别是完成股改市值60%,为“新老划断”创造条件,有极大的影响。 其次,在前阶段有部分上市公司采用了组合式的方案,在股改中同时解决了以股抵债、注入优质资产等问题,有效地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质量。但也有部分公司欲通过或借助股改的时机,同时解决公司的其他目标,如定向增发、整合资产、调整管理层等,这些目标可能导致股改工作复杂化,影响到股改的效率。 还有一些公司可能积极性不高。由于在现阶段相关的倾斜政策尚未全面实施,市场尚未形成围绕股改公司的热点效应,未改革公司还未能看到改革的实惠,缺乏主动改革的积极性。 此外,部分重组公司大股东控股的历史成本较高,支付对价有一定的难度;部分股价跌破净资产的公司股改积极性不高,全流通的愿望也不那么迫切;部分上市公司,尤其是前几年被过度炒作过的公司,历史上股价很高,投资者平均持股成本目前仍然相当高,大股东担心对价方案不能满足这些投资者的要求而遭否决,因此迟疑不决;而一些历史上的老庄股也将是股改的难点,这些老庄家很可能仍然深套其中,在股改中可能向上市公司大股东提出过高要求。 在股改进入新阶段的时候,有必要重新强调股改工作的基本原则,即统一安排、分散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智慧和创造性,用创新的方法来解决难点问题,可能还需要政策的调整和机制上的创新。从前一阶段的经验看,创新在保障股改的顺利进行方面,已经起了很大的作用,比如引入权证产品,就为部分无法直接用送股或完全用送股方式解决的公司,提供了新的可能。在接下来的新阶段,面对情况各异的难点公司,创新将显得更为重要,理想的状况是用一种创新手段解决一类公司的难题,但也要有用持续的创新“一司一策”、拔钉子的思想准备。 对管理层而言,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在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推进重点国有企业的股改。在政策引导方面,除了预期中的再融资开闸之外,有必要尽快推出对G股公司的机制创新政策,如股权激励、定向增发,乃至交易制度上的改革,以及开发基于G股公司的产品开发等,用市场的引导力量促使未改革公司提高积极性,尽快进入股改程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