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8名银广夏股民拒绝其以股抵债的赔偿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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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 10:56 东方早报 | |||||||||
早报深圳专稿 雷蕾 记者昨日获悉,起诉上银广夏(000557)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808名股民拒绝了其提出“以股抵债”赔偿方案,即以每10股折合送1.4股的方式抵消总金额近1.8亿元民事赔偿款。
昨日下午,一位银广夏股民汪女士告诉记者,近期所有起诉银广夏的股民经过商议后一致认为,无法接受银广夏公司“以股抵债”的赔偿方式。通过咨询律师,他们达成的共识是“只要现金不要股票”。汪女士表示,银广夏目前每股净资产为负值,如果接受以股抵债,这五年来的官司就白打了。 另据记者从深交所有关人士处了解,银广夏已做好股东大会表决股改时,涉案股民不愿意接受“以股抵债”赔偿的准备。 据了解,银广夏案目前除了2004年8月15日银川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宣判了一例之外,其余案件至今尚未宣判。银川市中院共受理银广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案件103件,涉案总标的约1.8亿元,涉及投资人共计800余人。由于当时银广夏每股净资产为-1.22元,严重资不抵债,如投资者坚持要其赔款,银广夏就只有宣布破产,因此这808名股民的官司迟迟未能了结。 2006年1月25日,*ST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宣布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以2005年12月31日流通股本28103.7412万股为基数,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3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14股的对价。同时,非流通股股东愿意以每10股送1.4股的对价安排来偿还808名小股民起诉带来的负债金额1.7585亿元。 自从2003年媒体披露银广夏的财务造假丑闻之后,这家昔日的“明星”公司就一直没能缓过气来。上述深交所人士表示,银广夏的免息免债和重组工作正在逐步推进,预计公司今年会有一定起色。但他表示,解决好808名小股民诉讼案是银广夏发展的前提。据他称,只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银广夏今后才能致力于打造主业大力发展。深圳中联实业公司自2005年5月起,成为银广夏第一大股东,持有银广夏15.18%的法人股,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9.24%。截至2004年底,中联实业总资产7.8亿元,净资产2.63亿元,拥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参股公司13个。 去年底,由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牵头,银广夏正式启动债务重组工作,中联正式拉开了银广夏新生大幕。在深圳中联和宁夏当地政府的努力下,银广夏于去年底相继获得一部分债权银行的免息宽限,银广夏因此发布公告称公司2005年度报告将扭亏为盈。银广夏将于2006年3月13日召开股改相关股东大会,讨论资本公积转增、股改及小股民赔偿议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