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试点可先于融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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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 10:05 中国证券报 | |||||||||
证券业协会2月22日召开的“融资融券业务专题研讨会”上,参会代表认为,推进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循序渐进,可先行试点融资业务,再逐步试点融券业务。 点评:融资融券话题在急剧升温。先是银监会添了把柴,接着是证券业协会浇了桶油,股市的火也随着旺起来,再次仰望1300点跃跃欲试。2月21日,银监会在一份文件中明确,合规的商业银行都可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而早在几年前,符合条件的券商便可用自营
抢着做的生意,应该是能赚钱的好生意。股民心里最清楚,融资最大的特点是“放大”。放大了资金量,自然就会放大交易量,券商的交易佣金便可水涨船高,多收三五斗了。此外,券商还可直接从融资融券业务中赚取手续费,可谓盈利点不少。当然,银行与券商的关系不仅仅是竞争的关系,两者在融资融券业务中也能相互合作。不过,无论是对券商、银行还是股民来说,融资融券有不小的风险,不可不防。尤其是小股民,资金量放大了,赚更多钱的希望增加了,但赔更多钱的可能性也同样在增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