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要求学好用好"两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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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 02:0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璐 2月24日,黑龙江证监局联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辖区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证券法》、《公司法》辅导培训。来自黑龙江辖区的28家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董秘和其他高管人员11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两法"培训也是沪、深证券交易所与各地证监局合作开展"两法"宣传辅导系列活动的
黑龙江证监局领导在培训班开幕式上阐述了"两法"修订和学好用好"两法"的深远意义,并向各上市公司提出四点要求:第一,深刻领会"两法"修订对资本市场发展、对上市公司发展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两法"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两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第二,"两法"修订的内容比较多,此次培训只是开始,各上市公司要在实践工作中反复运用和贯彻;第三,要有紧迫感,对照"两法"的主要条款,完善公司章程,及时修订公司内部各项制度,并且在实际运作中主动寻找机遇,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第四,以"两法"作为指导,着力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当前特别要把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与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要重点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问题。 此次培训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专家就《证券法》、《公司法》修订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讲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