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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征询意见3月15日发布 预计开始实施在6月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 00:20 新京报

  预计实施IPO要在6月份之后,业内人士认为IPO未必是利空

  本报讯(记者 刘宝强)记者获悉,据上海交易所工作人员透露,3月15日将对券商发布IPO征询意见,但是业内预计真正开始实施IPO,将在6月份新老划断之后。

  2月9日,因为IPO新规很快就会出台消息沪指当日大跌20余点,而后证监会进行了辟谣

  在市场流传的新规中提及,以前制定的有关发行上市的规范性文件(8个通知、14个备忘录),仍在执行的内容已纳入《管理办法》和拟修订的招股说明书准则,可以废止。

  该规定称《管理办法》生效后,对于《管理办法》生效前已经通过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不要求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但需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未通过发审会审核的在审企业,必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而昨日,在“2006宏观经济预测春季年会”上,上海市金融办主任原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方星海表示,再融资IPO新股发行是一个市场化的方式,不是以前的方式。

  方星海认为股改到了目前的位置,IPO新股发行以及股改并行已经没什么大的矛盾了。

  有机构投资者对记者表示,对目前市场新股发行未必是利空,目前市场缺乏新鲜血液,老的题材被炒过头了,市场应该欢迎新的血液注入。

  据悉,IPO开始后,管理层不排除从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先行发行科技小盘股,减轻市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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