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重视真实净资产和经营活动现金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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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1:2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东方证券研究所 张曼 王树娟 关于新会计准则对商业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是对净资产重估方法的肯定
在新会计准则中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中体现的核心思想是对公允价值的肯定。根据相关思路,我们认为采用出租方式经营商业物业的公司(我们判断政策是可选择性的)价值的体现,会带动其他商业公司价值的体现,商业股净资产重估方法将获得市场的进一步肯定。 二、应当重视经营活动现金流质量 由于部分公司的出租性物业可能会采用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方法,那么如果考虑可比性,每股收益在估值中的意义有可能会降低,相应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将会获得进一步的重视。实际上,在商业行业本身,获取现金就是行业的三大目的之一(净利润、资产升值、现金)。这里我们提示投资者注意,如果单独使用净资产重估方法,可能发现多数商业公司都有不菲的价值。但是实际情况是,考虑行业和地区竞争状态,很多公司的资产重估升值是永远无法转化成商业利润的提升的。 三、具有价值的公司 由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将采用可选适用原则,而且第一年的一次性估值提升仅体现在资本公积,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是否具有适用新会计准则的动机是最重要的,考虑避税以及减少评估成本和避免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上市公司选择新会计准则的动力明显不足,相应的投资者应当关注实施了和即将实施股权激励的G农产品和G益民。 长期来看,我们认为公司价值并不会因为一个会计政策发生根本性转变。具有良好资产、现金流和业绩的公司,将值得投资者长期关注。 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