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知明确 基金公司可按管理费20%提风险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7:56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夏丽华北京报道 证监会基金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各基金公司可以参照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有关规定,按当年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的20%提取风险准备金。 通知就2005年度基金和基金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计有关事项提出了要求。在审计过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