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贷款业务有望打通货币与资本市场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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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4:14 深圳商报 | |||||||||
银监会颁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本报讯】近日,银监会颁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条件。有分析人士指出,该办法的实施,将打通货币市场资金流入资本市场的通道,促使银行办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额增加,让更多的合法资金流入股市。
银行“旧话重提”意味深长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应经营状况良好,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要求;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制定了与办理该项业务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重要信息等。 对此,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银监会颁布办法主要是明确了商业银行开办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条件,且其内容与原来的相关规定只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但并未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放开。也有分析人士认为,银行一直想做大股票质押贷款业务,鉴于A股市场低迷长达4年之久,如今证券市场逐步回暖,牛市渐行渐近,谁不想分享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成果?银行此时旧话重提意味深长。 股票质押贷款业务量有限 昨天,记者从工行、中行、建行、招行、中信银行等深圳多家银行了解到,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在深圳银行中早已开办但业务量不多,还有银行表示,“虽然设立了该项业务,但在操作过程中还有许多限定细节,目前还没有办理过一例”。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罗东平介绍,中信银行早几年前就开办过“股票质押贷款”,但因为在办理了一些之后,出现了“风险难控制、股票难变现”等情况,该项业务在行内并没有大量推开。 工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从2000年起就开始推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但因券商股票质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如在股票质押期内,质押股票不能在市场变现等,整个业务量相对比较小。据该人士介绍,在办理股票质押贷款时,银行一般都比较慎重,股票质押期限一般较短。他说:“我们行办理该项业务的最长质押期为半年,发放贷款时银行将要对质押股票进行评估。一般银行贷给证券公司的资金,只占所质押股票当期市值的三成至五成,但如果证券公司质押股票为前景较好的蓝筹股,银行可以放宽到质押股票当期总市值的六成。” 另据记者了解,因证券公司融资还存在同业拆借、发放短期债券等方式获得资金,通过股票质押贷款融资的比例还比较少。 或打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通道 深圳银行业资深金融专家徐柏熹认为,虽原来不少商业银行已经开办对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但该业务因一些因素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证券公司真正通过股票质押获得贷款比较难,商业银行在操作时也存在一定顾虑。此次银监会明确了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条件,将促进更多的合法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联系的纽带作用,对资本市场是一个利好消息。”徐柏熹说。 也有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会促进股票质押贷款业务量的增加,但因股票市场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银行为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目前银行办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的业务量短期内还不会出现很大的增幅。” 分析人士预测,股票质押贷款业务放开之后,对A股市场资金的放大效应不言而喻。比如若证券公司自营股票总市值超过1000亿元,按股票质押贷款50%的融资比例计算,市场起码增加500亿元的资金。 能否扩展到其他投资者 银行股票质押贷款能否扩展到其他投资者,诸如扩展到基金管理公司或个人投资者?记者注意到,其实早在去年7月份,就曾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用股票质押融资”的政策意向,但基金股票质押融资细则迟迟没有出台。另外,从市场争议和基金公司的反映看,基金股票质押融资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至于个人投资者,中证投资张志民认为,随着证券市场逐步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参考成熟证券市场通行做法(如香港股市个人投资者可用股票质押融资),银行股票质押贷款有望逐步向个人投资者放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