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落点] 武昌鱼遇贷款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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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李小宁 武昌鱼与中信实业银行武汉分行的贷款纠纷于2006年2月16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中院判决,要求武昌鱼偿还中信银行借款本金1867.24万元,并向中信银行支付借款利息177854.61元,并以借款本金1867.24万元为基数,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罚息率支付逾期罚息。
本案的案由是武昌鱼与中信实业银行武汉分航2004年9月2日签订了《人民币借款合同》,向中信银行借款1867.24万元,期限为12个月。 北京华普产业集团公司和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该笔借款承担了连带责任保证,华普集团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吉市口小区南侧华普国际大厦三层12、14号房产作为抵押物为该笔借款作抵押。结果该笔贷款到期后,武昌鱼未能按期还款,中信银行遂将武昌鱼诉至湖北省武汉市中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