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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两自然人拍得浏阳花炮1000万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小宁

  日前,两名自然人金狄、吴新华在拍卖中获得浏阳花炮总计1000万股的法人股,成为浏阳花炮的并列第三大股东。

  浏阳花炮2000万股法人股被拍卖的案由是第二大股东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
第一大股东浏阳市财政局因与江西万载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由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期偿还借款,被江西万载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6000万元及利息,并由浏阳市财政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后江西省万载法院签发民事裁定书,浏阳市财政局以持有浏阳花炮国有股2000万股依法拍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随后江西天成拍卖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万载法院委托,于2006年1月20日对浏阳市财政局持有的2000万股浏阳花炮国家股进行了拍卖,其中自然人金狄以900万元拍得500万股,自然人吴新华以相同价格拍得500万股,另外的1000万股已于2006年1月25日经司法过户给了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拍卖后,金狄、吴新华分别持有浏阳花炮3.97%的股份,为公司并列第三大股东,而浏阳市财政局还持有国有股35678320股,占浏阳花炮总股本的28.3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29.37%的比例成为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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