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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先行 首选50指标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2:0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周翀

  黄湘平称融资融券业务规则正在制订

  北京消息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在京召开融资融券业务专题研讨会。本报此前报道的"先融资后融券"模式获得与会券商普遍认同。对于信用交易对象,与会代表认为,试点初期应
选择绩优股作为融资对象,首先考虑上证50指标股,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将股票范围扩大到沪深300指标股。

  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黄湘平在会上指出,积极推动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对市场发展和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完善股价形成机制,活跃市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可促进行业盈利模式的转型,拓展创新空间,增强证券行业的竞争力。目前积极推动融资融券业务,具备有利条件。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正逐步完善,监管能力大大加强,已能满足融资融券业务监管的需要。一批证券公司已基本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条件。

  黄湘平表示,目前,融资融券业务的有关规则正在制订过程中。在融资融券的制度设计上,既要充分借鉴境外已有的经验教训,又要兼顾我国

证券业转轨时期的实际情况。融资融券业务对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充分研究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要建立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使风险控制贯穿整个业务流程。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的风控组织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黄湘平表示协会将继续推动融资融券业务的规范发展,并积极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与会的中信证券、中金公司等15家券商代表普遍认为,推进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循序渐进,目前应先行试点融资业务,待取得一定经验后再逐步试点融券业务。在融资业务中可以考虑先推出风险较小的IPO融资,再推出

股票质押融资。

  与会券商同时表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既是证券公司面临的重大机遇,也是严峻的挑战。各证券公司将积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逐步推进,规范发展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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