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改推“有条件”股权激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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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0:55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夏峰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银监会21日公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条件。 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应经营状况良好,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
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城市商业银行申请开办该业务,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此外,银监会还公布了《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这三个文件明确了三类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开展各项业务的条件、操作流程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