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承诺大比例分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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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9:57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川化股份日前公布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2.8股股份。在昨天的股改会上,有投资者提出,除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方案外,公司是否还有可能做出一些补充承诺,以进一步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公司总经理邹仲平表示,川化集团在股改方案中已经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在2007年至2009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川化股份2006年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川化股份当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该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
同时,还有投资者指出,沱江水质污染事故对公司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长苏重光表示,此事故对公司的影响已经及时得到披露,其内容为:“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即200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将会出现亏损,其亏损额的大致范围为5800余万元左右。此次亏损原因是由于污染事件后第二化肥厂生产装置停止运行了较长时间,公司上半年效益受到较大的影响所至。”污染事故发生后,面对亏损,公司高层领导充分认识到其对证券市场的负面影响,作了妥善处理,切实加强环保整改,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整顿。目前,公司整个生产经营已经恢复正常。 □包璐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