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自正提出和解前提 要求《霍元甲》停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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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9:38 新文化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霍元甲》制片方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挽回影响、停止侵权,是这起纠纷和解的前提。”19日,霍元甲曾孙霍自正来到天津明扬长缨律师事务所召开的“霍家后人维权委托仪式暨新闻通气会”现场,与该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仲凯正式签署了法律委托书,由该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这场诉讼。霍自正与其委托律师杨仲凯向媒体表明了对电影《霍元甲》侵权纠纷案是否“开打”的最后态度。
在新闻通气会上,杨律师同时表示,停止侵权意味着霍家后人将会要求制片方停止影片上映;而官司一旦开打,该片投资人兼主演李连杰将很有可能成为被告。杨仲凯律师表示,如果和解无望,霍元甲后人将以名誉权被侵犯提起诉讼。(新闻编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