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动态] 国家严控化肥价格 差率不超过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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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 02:0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记者 刘铮 为保护农民利益,今年国家将继续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形式管理,化肥从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 记者17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综合经营差率可包括银行贷款利息、管理费、仓储
今年国家将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继续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继续对化肥铁路运输免收铁路建设基金。 为增加国内化肥供应,今年国家将继续控制化肥出口。继续暂停对尿素、磷酸二铵等的出口退税;继续对尿素出口征收季节性暂定关税,1至9月按30%税率、10至12月按15%税率计征。 今年国家将适当提高化肥价格市场化程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