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利于上市公司重组 提升公司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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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2:40 新闻晨报 | |||||||||
□德鼎投资 新会计准则的内容涉及每股收益、债务重组、股票期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将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A股价值也将面临重估。在这里,主要分析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上市公司的估值影响
第一,新会计准则详细规定了可能产生损益(主要为利润)的债务重组四大情况: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等。 也就是说,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以后,上市公司可以因此而获得利润。此前,2001年开始实施的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能产生利润。业内专家指出,对于*ST及ST公司而言,不能幻想依靠债务重组获益而摘帽、摘星。原因在于,上市公司摘帽、摘星的条件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正值。债务重组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利润,在实际会计操作时将计入营业外收入肯定是非经常性损益。因此,会在摘帽、摘星时被扣除。 第二,新会计准则规定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果就会产生利润,而此前采用的账面价值计算法基本不产生利润。如果上述两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则仍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成本,不确定损益。上述规定特别指出,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发生的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和资产置换可以带来高利润,从而提升公司业绩,对投资者而言这是非常有好处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